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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借种生子”生出家变

1999-01-07 来源:文摘报  我有话说

钟佩璐 李宇青

一对中年夫妻,1999年元旦前夕一拍两散。在广州荔湾区法院打离婚官司时,男方说:“儿子是她与第三者通奸所生,我不同意支付抚育费。”妻子阿霞后悔当初为了丈夫才做出荒唐事,现在却遭诬陷和抛弃,于是向法官道出实情:

他们夫妇俩1979年结婚后,相亲相爱,可四年过去,不见“爱情的结晶”。经查,不育原因出自丈夫阿明。夫妻俩求子心切,在医院几次人工授精不成功。阿明就想出要“借种生子”。阿霞坚决不同意,后来在阿明软磨硬磨下,勉强答应了。1983年秋,阿明拉着妻子来找同学阿辉,诉说无子之苦,阿辉出于义气,答应“借种”。次年如愿以偿,小家庭有了一个儿子,但日子却开始变化。阿霞觉得阿明对儿子不是那么关心,对家庭也不依恋,甚至夜不归家。阿霞怀疑他另有新欢,小两口吵闹不休。1988年起,阿明离家与阿霞分居至今。

日前,荔湾区法院一审判决阿霞与阿明离婚,儿子由阿霞带养,阿明每月要给付抚育费300元至孩子18周岁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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